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兴南名苑住宅小区有关办证问题,我局不动产登记部门已按兴市府办〔2016〕10号文件要求,在房屋首次登记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已进行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确权登记工作和转移分户材料预审工作。目前开发商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完善超容积率建设补交地价手续,一旦材料齐全后即可陆...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宁市经办业务分理处:根据规定:商转公必须在商业贷款还清以后,消除前期抵押再进行公积金贷款。另按照公积金贷款申请规定:不动产权证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半年内办理,开发商购房合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在首付发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如果你的情况符合以上规定,可以提出申请公积金贷款...
梅江区住建局: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项目开盘前须在售楼部位置公示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总平面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新建商品房权属登记通知书)等资料。如无提供以上资料,建议慎重考虑,以免引起纷争。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丰顺县经办业务分理处:根据上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购建房、偿还贷款本息、支付房租及加装电梯等有关住房方面的支出,家庭生活困难暂不属公积金用途范围之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拆迁安置房是依法登记的个人房产,持有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人在个人房产信息系统中均有记载,如仅有此一套安置房,则属于首套房。如又购买商品房,据了解,税务等相关部门根据房产档案查询结果,将所购买的商品房认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发生变更的相关文件及宗地图、房屋分户图等,应结合具体的变更事项来确定具体材料,可携相关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详询。
市国土局:首先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公示后,再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核实后,予以批准。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预售许可证过期的,购买房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如下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2.购房发票原件、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或离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丰顺县经办业务分理处:根据上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购建房、偿还贷款本息、支付房租及加装电梯等有关住房方面的支出,家庭生活困难暂不属公积金用途范围之内。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一次全会会议决议,户籍为梅州市的职工,在省内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梅州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未成年人原则上不能担任户主,不得单独立户。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原则上不予分户。非住宅用户和非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缴存职工做好《不动产权证书》半年内提出申请。可以一次提取本人、配偶及与购房人同一户居住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所缴存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实际购房款总额。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预售许可证过期的,购买房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如下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2.购房发票原件、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或离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上世纪九十年代建成的房屋,屋主可持以下材料到所辖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及办理不动产权证。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3、批准建房用地的文件;4、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或准建证;5、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宅基地需提供);6、权...
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发生变更的相关文件及宗地图、房屋分户图等,应结合具体的变更事项来确定具体材料,可携相关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详询。
市住建局:按相关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我市户口职工缴存账户封存满一年且无其他单位继续缴存的,可提供如下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或失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一次全会会议决议,户籍为梅州市的职工,在省内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梅州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国土局:首先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公示后,再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核实后,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