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兴南名苑住宅小区有关办证问题,我局不动产登记部门已按兴市府办〔2016〕10号文件要求,在房屋首次登记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已进行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确权登记工作和转移分户材料预审工作。目前开发商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完善超容积率建设补交地价手续,一旦材料齐全后即可陆续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