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转让手续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涉及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产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五华户籍);工商所国有资产处置材料等,到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