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城乡居民医保的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在缴费期间可通过当地的村委会统一收缴医保费;或自行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参保缴费,同时可通过手机银行、网银在线缴费、代扣代缴等渠道办理参保。其中特困供养对象、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纯生二女结扎的夫妇及其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女孩,其个人缴费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予以全额补助。民政、残联、卫计、扶贫等部门将分类造册,以镇(街)为单位集体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缴的视为自动弃保,本年度内中途不得参保。 如你还有疑问,可致电兴宁市社保局城乡医保中心0753-3256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