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人群——办理地点:市内具备门特病种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资料:1.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 2.与病种相关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或住院病历、检查化验报告等)。(二)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参保人——办理地点: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办理资料:1.(新)门特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2.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3.相应门特病种的病历资料、检查化验报告、诊断证明。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218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