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此,医保凭证只能本人持有,自己看病就医、购药的时候使用,不可借给他人。如果借给亲戚使用,双方都构成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