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1、镇共青团委员会
(1)贯彻执行镇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健全共青团工作方针、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召开镇一级团代表会议;
(2)负责全镇团员青年的基本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
(3)建立健全团委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基层团支部班子的建设,以培育“四有”新人为目标,组织开展各种适合农村青年特点的教育活动;
(4)加强团基层组织建设,严格履行《团章》规定的团员发展程序,做好发展团员工作,并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5)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了解掌握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调查研究青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镇党委和上级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6)发扬“全团带队”的光荣传统,负责领导全镇少年先锋队的工作;
(7)承办镇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镇妇女联合会
(1)贯彻执行镇党委和上级妇联的工作部署,制定镇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召开镇妇代会和工作会议;
(2)组织妇女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3)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向社会各界宣传妇女、反映妇女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妇女参加社会协商、对话;
(5)指导各村妇代会开展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做好中青年优秀妇女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6)承办镇党委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3、镇工会工作委员会
(1)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围绕镇中心工作,团结和动员职工为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3)负责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组织建设,建立与政府联席(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参与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问题;
(4)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制度,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参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开展的各项工作;
(5)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监督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6)协管和培训基层工会干部,维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7)承办镇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人民武装部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装装备等管理工作;
2、做好民兵的政治思想教育,负责落实民兵参训人员的军事训练;
3、负责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抢险救灾、治安执勤任务;
4、组织民兵参加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5、负责征兵工作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抚和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6、战时负责组织、动员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7、承办镇党委、党政府和上级军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人民政府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3、负责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工作,负责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的所有的财产,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会,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做好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6、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负责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
7、保障民族的权利和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8、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人民代表大会
镇人民代表大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和主席团工作条例》的规定行使职权。主要是: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3、听取和审查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负责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选举镇长、副镇长;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撤销镇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8、行使县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承办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党委会
1、镇党委会的主要职责
(1)深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负责本镇党委的代表大会和工作会议,制定本镇党委的工作、方针、任务;
(2)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研究决定本镇行政、经济、社会事务、生产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3)围绕镇的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阵地;
(4)坚持党要管党,加强党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农村改革和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5)讨论决定在职权范围的干部任免、调配和奖惩事项,负责对干部的培训、选拔、考察工作,认真培养镇村后备干部,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
(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7)加强对镇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8)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镇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3)制订镇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和英国威廉希尔公司维护党纪的决定,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全镇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镇(村)干部考察、任免工作;
(4)负责协助上级调查镇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案件的处理。
(5)受理本镇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
(6)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
(7)承办县纪委、监察部门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