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指导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督办、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 联系电话:6660816)
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本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6610982)
财务审计股
制订有关财务、审计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各项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财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联系电话:6610981)
科技节能和信息股
指导建筑节能设计,监督执行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垃圾资源化、施工和建材新技术新材料的发展;指导、监督、管理绿色建材、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发展和应用;负责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单位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许可;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6888319)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
指导监督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指导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机构;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执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查;指导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负责县内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核发,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6698812)
建筑市场监管股
组织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行为;组织拟订全县建设工程补充定额测定和发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监督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技术标准的执行;组织技术交流;指导、监督工程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依法开展活动;负责县政府投资项目(房屋、市政)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丙级及以下资质核准,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核准;建设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核准;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6888319)
市容和环境卫生股
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察全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订全县环境卫生工作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管理措施;负责县城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处置设施的规划工作、建设、管理;负责审核县城区环境卫生建设计划;负责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资金分配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6669765)
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股
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察全县市政设施的管理养护、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城市照明管理养护、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燃气建设、经营审批和监督、巡查管理工作;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拟订县城规划区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城镇燃气、公园、广场、园林绿化等城市绿地系统(绿线)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指导、监督县城规划区城市建设投资项目;指导县城规划区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廊养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管道天然气管理;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工作;负责审核县城规划区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建设计划,以及绿化规划变更、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监督;参与重大城建项目配套绿化工程验收;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负责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负责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联系电话:6610967)
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拟订全县住房与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与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商品房销售管理;指导、监督县房地产中介工作;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审批;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6610987)
住房保障股
负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县财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政策性保障住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梅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丰顺县经办业务分理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6188344)
城市建设股
组织拟订县城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城市供排水、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负责审核县城规划区市政道路、桥梁、公共交通等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计划;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及历史街区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县城规划区城市供水、市政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区供水、市政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技术性文件的审查、审批和上报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供排水,污水处理项目基本建设,并指导、监督项目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建设质量,组织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供、用水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管理县城区供排水、污水处理工作及有关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负责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负责停止供水审批;负责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联系电话:6610977)
村镇建设股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建设法律、法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察全县(除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察村镇污水(除工业污水)处理工作;会同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的指导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联系电话:6610976)
政策法规股
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规定、规章;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实施评估工作;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合同审查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申领、换发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工作;指导全县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661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