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档案等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局党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统筹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审批、备案和申报受理业务。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6688331)
规划综合股:
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完善全县规划管理制度,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统筹县级规划编制立项。组织监测全县重大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等实施情况,并提岀调整建议。提出县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起草。研究提出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的政策建议。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社会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教育领域事业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综合研判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发展趋势及重大问题。提出就业促进和劳动者素质提升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建议。参与人才工作。
(联系电话:6686269)
固定资产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按权限审核重大投资项目。按权限提出县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建议。负责政府投资综合管理,牵头编制县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县政府投资县属非经营项目代建工作。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统筹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牵头推动重大项目投融资创新,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规划全县重大项目布局,统筹谋划储备重大项目,拟订县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县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统筹协调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订全县重点项目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承担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6688286)
产业协调股:
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贸易和流通、服务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贸易、服务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推进。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创新平台规划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工作。推动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研判消费形势,统筹并协调实施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研判内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贸易和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按国家、省、市要求承担县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照国家安排组织实施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组织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协调市级以上新区总体布局和规划实施。协调推进全县区域合作。统筹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管理。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提出有关建议。按规定权限牵头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开发区改革发展。承担重点领域国际合作。承担机关外事和对台合作有关工作。承担县参与 “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推进生态发展区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发展规划与政策。协调指导广州与丰顺对口帮扶合作工作。承担跨县区域合作相关工作。承担县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研究我县服务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协调推进县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支持广州市推动“四个出新出彩”等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6688283)
农村经济股:
编制和协调实施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农村经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组织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统筹协调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管理。协调推进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统筹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6686278)
交通能源股: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协调综合交通和民航发展重大事项,审核年度综合交通和民航建设投资计划;提出交通项目专项投资安排建议。协调推进民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承担研究拟订铁路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布局。拟订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年度计划。协调推进铁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建议,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承担全社会节能工作,牵头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并协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承担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承担能源合作等相关综合业务。按权限审核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煤炭经营。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推进电力行业的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能源安全保障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配合做好石油储备。负责主管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全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电力运行安全监管。依法对供电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制止和查处危害电力设施和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违法行为。协调各镇(场)、县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等工作。
(联系电话:6688358)
财政金融与体制改革股:
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重大项目投融资问题,参与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统筹全县企业债券发行,按分工承担企业(公司)债券管理工作。参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贯彻完善产权制度的政策建议。
(联系电话:6686263)
价格股:
承担全县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和收费改革方案,组织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措施。牵头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组织实施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定价机制及政策,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制定和调整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并实施。
(联系电话:6688332)
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
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问题。拟订县级储备粮、储备物资的储备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健全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国家和省、市要求的救灾及其他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粮食、物资调控、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供需总量平衡调查和粮食流通、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指导统筹国家、省、市要求的救灾等重要物资的县内储备。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粮食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技术规范的实施及新技术推广应用。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拟订粮食和物资仓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指导全县粮食、物资仓储管理,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对县级储备粮和物资储备政策执行和承储管理情况实施监管。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质检体系建设,承担收获粮食质量测报工作,组织拟订地方储备粮食质量标准。承担推进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6686262)
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股:
组织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研究拟订推进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协调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等重大问题。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6686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