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梅市公积金委〔2019〕3号)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提供《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申请表》和《梅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汇缴清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或登录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调整,具体办理时间及办理流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