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弃保。缴费标准:2018年个人缴费180元/年。住院报销标准:市内一级医院起付金为200元,报销比例95%;市内二级医院起付金为500元,报销比例85%;市内三级医院起付金为800元,报销比例65%;市外医院起付金为1000元,报销比例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