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二代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2份) 1、出生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4、费用票据;5、费用明细清单。 (非本市定点医院生育需提供单位证明) 产检费报销需提供: 1、免费产检申请表(医院领取,盖章,贴照片);2、产检费用票据(社保卡支付不能报销)。 婚检费报销需提供:(婚检补助有效期:三个月内) 1、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医院领取,盖章,贴照片);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婚检费用票据;4、男女双方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2份) 流(引)产医疗费需提供:(二代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2份) 1、医疗机构诊断证明;2、费用票据;3、费用明细清单;4、出院记录(或病历,孕检B超报告单) 分娩并发症(合并症)需提供:(二代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2份) 1、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2、出生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4、费用票据;5、费用明细清单。 地贫基因检测补助(2014年1月1日起): 1、 男女双方二代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2份 2、 孕妇地贫筛查阳性检测结果报告单(先孕妇进行地贫筛查,如是阳性,则男女双方进一步筛查) 3、 梅州市地贫基因检测结果报告单 4、 梅州市地贫基因检测补助申请单(医院领取审核并盖章) 5、 地贫基因检测医疗费用发票、清单 6、 结婚证及复印件 7、 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女职工生育(计育)津贴(单位申请) 1、二代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2、出生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4、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5、用人单位逐月支付工资的凭证;6、单位公账账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梅州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单位委托人到参保地社保局领取)(以上材料均需单位盖公章加产妇签名) (生育津贴申请有效期:新生儿出生日期或施行计育手术起一年内) 未就业配偶生育费用报销: 1、男女双方二代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2份;2、出生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4、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5、费用票据;6、费用明细清单。 (注:女方为异地户口需提供当地社保局开具的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凭证) 温馨提示:1、以上所有报销请提供本人银行账户、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2、受委托申办补助的需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二代社保卡(身份证),3、产检的费用可与生育医疗费一并申报,提供的复印件纸张规格为A4纸,4、社保局业务经办人员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社保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报销金额支付到用人单位或参保人银行账户,5、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在参保期间内生育,如缴费未满1年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由职工先个人支付,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12个月后的1年内,向参保地社保局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