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头挂失。持卡人可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电话申请口头挂失,客服人员核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后对二代社保卡进行口头挂失,挂失后金融账户立即停止使用,但医保账户因时间差,需一段时间后才被停止。口头挂失有时间限制,7天内未到银行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将自动解除挂失。受理口头挂失并停止该卡结算前,该卡已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行负担。 2、书面挂失。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到发卡银行网点书面挂失手续,银行会开具挂失单,带挂失单和身份证到社保局前台办理补卡(需缴20元工本费),挂失成功后,社保卡的医保账户及金融账户都将立即停止使用。书面挂失后即可办理补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