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畜牧局:出售或运输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到所在镇或街道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畜牧兽医站)设立的申报点填写检疫申报单,也可以先电话等方式申报,然后在检疫现场补填检疫申报单,申报人需向现场检疫人员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并对提供信息资料真实性负责。需提供动物的养殖档案,强制免疫记录、耳标信息等。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测的,需提供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