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根据《梅州市物价局梅州市水务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调整梅州城区自来水价格和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政策的通知》(梅市价〔2012〕172号)规定,阶梯水价水量标准(每户每月):第一级为25m3以下(含25m3),第二级为26-35m3,第三级为36m3以上(含36m3)。如果粤海水务公司2个月抄一次水表,2个月总水量50m3(含50m3)以下则属于第一阶梯水价,50m3以上则实行加价阶梯水价。2个月抄一次水表不影响阶梯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