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一读者:我去年4月买了一套商品房并提取了公积金,采用组合贷款形式,于去年12月开始银行还贷,我什么时候可再次提取公积金还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职工贷款(偿还本息)满6个月后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的本息额,提取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