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