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教育局:为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我省出台并实施了“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计划实施对象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原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村高考学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一、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为实施区域且为非县级政府所在地的镇(或街道办事处)主城区和镇中心区的户籍,其中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 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四、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蕉岭县已从2016年起实施此两项专项计划,实施对象是除蕉城镇户口以外的所有高三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