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教育局:我们目前还未接到正式文件。我市学校一直在贯彻各级教育部门提出的“小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不超过7小时”规定。同时,要求学生家长保障孩子睡眠时间。如果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学生到校具体时间规定的文件,我市中小学校一定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