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职工户口证明、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书;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除法定节假日外。 受理地点:江南丽都西路22号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业务科:2285812;办公室:228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