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障条例》第十一条及《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二条都明确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指从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算的以下间距: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