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协调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市跨省、跨市经济技术合作,协调对口帮扶工作。 (三)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招商,经协部门的工作。 (四)组织全市招商引资相关考核工作。 (五)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库的建设,包括国内外大型企业、重要投资者、重点行业协会以及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趋势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六)协同梅州市直及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包括用工服务和协调处理投资者的投诉。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外地驻梅办事机构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八)负责联系和指导梅州市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的工作。 (九)负责协调深梅友谊大厦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