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收入住房户改造补助政策的享受对象须同时具备低收入和居住在危房或无房两个条件,低收入是指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贫困户的标准,2013年省文件指出家庭人均纯收入在3093元以下为贫困户。合条件的农户可在年初向村委提出书面申请,村委初审后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根据指标数具体安排到各村委会;各村将确定的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好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上交镇扶贫办,由镇扶贫办上传至广东省扶贫信息网,由市扶贫办负责审核。经市政府组织工作组验收合格后将危改补助款直接划拨到农户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