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植物检疫证(产地) 办理程序:1、备齐资料,提出申请; 2、审核资料,实地核查; 3、签发证书。 所需材料:1、《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申请表》; 2、产地证明(由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开具证明、写明地点、 数量及调往何处); 3、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5-11:45;下午2:35-5:45(窗口服务时间) 受理地点:梅县区农业局楼植物检疫与病虫测报站 联系电话:0753-251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