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物价局 市住建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重新修订梅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价 [2014]45 号)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一是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项目和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协商约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二是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