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审批收费依据: 不收费,申办人须提交如下申办材料:(依据《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 1、目录; 2、公司简介; 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营业执照副本; 5、种子检验人员名单、资格证明、聘用证明; 6、贮藏保管人员名单、资格证明、聘用证明; 7、加工技术人员名单、资格证明、聘用证明; 8、检验室条件说明、加工设备仪器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9、加工包装条件说明、加工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10、仓储条件说明、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11、种子经营场所说明、照片。 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向农业部申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2、育种机构、育种条件照片、说明; 13、销售网络说明、照片; 14、繁育基地说明、照片; 15、自有品种的说明和证明; 16、生产经营情况的说明。 《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相关表格格式由农业部统一制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核发和打印,以及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在中国种业信息网统一进行。具体指南及流程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