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乡村医生变更注册审批 设定依据: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办理材料: 1、乡村医生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 3、相关学历证明、证书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大一寸免冠相片1张 6、《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办理地点:兴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3-3339369 办理流程:申请(携带纸质相关材料到窗口进行申请)→初审(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现场校验(委托乡镇卫生院进行现场校验)→批准(分管领导、局长签名批准)→发放新证→办结通知(审批完成后窗口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附件下载:《乡村医生变更注册执业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