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提供的资料 序号 名称 说明 是否必须 1 《梅州市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申请表》; 是 2 书面申请报告(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人员、场地、设施、设备、仓储及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必要性说明等); 是 3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药品GSP证书》复印件; 是 4 医疗用毒性药品仓储设施(包括摄像监控系统和与公安联网的报警系统)及其布局图; 是 5 完善的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销售、保管、养护、销毁、监督等); 是 6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人员名册及其学历、职称评定书、职称聘任书等证书复印件; 是 7 企业自查报告; 是 8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是 9 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应由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包括以下内容: (1)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2)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 是 10 凡申请单位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单位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是 二、审批流程:窗口受理—材料核查、现场检查--局领导审批—窗口办结发证 三、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法定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http://www.mzfda.gov.cn/网下载 《梅州市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申请表》 六、咨询电话:0753-6133836 七、投诉电话:0753-6133883 八、受理地址及邮政编码: 受理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3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食药监窗口 邮政编码:514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