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交材料:退伍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 申请对象: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办理流程; 窗口办事流程:1、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民政办公室窗口提出申请)。2、受理(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初审并受理)。3、审查(将相关受理材的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查)。4、审批(按着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批)。5、上报(将相关材料向上一级民政部门上报,由省民政厅审批,批准后的下一个月起发放补助)6、办结通知(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办公室电话:766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