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心在一楼办事大厅设有EMS快递服务专窗,办事人在一门式综合窗口提交材料时可选择是否使用快递服务。如选择该服务,部门审批办结后出具的证照(批文)将由出证窗口流转至EMS快递服务专窗,EMS工作人员每天定时收取后按其行业工作规程进行投递。办事人来中心办事能享受“只跑1次”的便民服务。对于自愿办理速递业务单位或个人,采用邮资到付的形式付费,即收件人收取邮件时付费,按省内证件类业务,邮资到付18元/件的标准收取(如单件重量超过1000克,则超过部分按2元/1000克计算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