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各级政府及省属、市直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基本得到落实,总体推进较为顺利。至6月底止,全市新开工套数(含租赁补贴)7142套(户),完成比例达77.4%,高于全省62.2%的水平;基本建成423套,完成比例达33.9%,低于全省58.1%的水平。其中:市本级、兴宁、芹洋半岛安置区开工率达到或接近100%,梅县区、五华、丰顺、大埔、广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梅县留守处(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仍未开工。除市本级及蕉岭华侨农场外,其余各县(市、区)基本建成套数为零。
针对我市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完成率偏低的问题,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提高竣工率,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我们将严格按照省住建厅“三个确保”的要求(确保2014年计划新开工项目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确保2013年前已开工项目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建成,确保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今年年底前达到入住条件),在进行全市通报的同时拟开展专项督查,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尚未开工及未完成开工任务的单位,要迅速制订项目开、竣工时间表和落实保障措施。
(二)从今年下半年起,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报送市政府。另外,拟于8月开展住房保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要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和分配制度,使公共资源实现公平善用,对已竣工的保障房要加快验收备案、尽快分配入住,早日形成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