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府〔2/zwgk/zdlyxxgk/zdxxgkzl/pchddxzxmydmc/zdggxx/content/25〕74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留八乡山镇方吉村生产五队、生产六队、生产七队、生产八队、生产九队、生产十队、生产十一队股份经济合作社、八乡山镇高基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八乡山镇尖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八乡山镇经济联合总社、八乡山镇龙岭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八乡山镇戏潭村黄竹硿、七娘潭、上村、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八乡山镇银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八乡山镇银河村麻竹第一、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八乡山镇银河村银河第一、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八乡山镇银河村芋坡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于省道S239线丰顺县天狮碑至高基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八乡山镇方吉村、高基村、尖山村、龙岭村、戏潭村、银河村(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48.5571公顷。
四、公告期限:2/zwgk/zdlyxxgk/zdxxgkzl/pchddxzxmydmc/zdggxx/content/25年9月17日至2/zwgk/zdlyxxgk/zdxxgkzl/pchddxzxmydmc/zdggxx/content/25年9月3/zwgk/zdlyxxgk/zdxxgkzl/pchddxzxmydmc/zdggxx/content/日(1/zwgk/zdlyxxgk/zdxxgkzl/pchddxzxmydmc/zdggxx/content/个工作日)。
五、工作安排:2/zwgk/zdlyxxgk/zdxxgkzl/pchddxzxmydmc/zdggxx/content/25年9月17日至2/zwgk/zdlyxxgk/zdxxgkzl/pchddxzxmydmc/zdggxx/content/25年11月1/zwgk/zdlyxxgk/zdxxgkzl/pchddxzxmydmc/zdggxx/content/日,丰顺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反规定抢建、抢种、抢装修的,对于抢建、抢种、抢装修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省道S239线丰顺县天狮碑至高基段改建工程用地勘测定界图
丰顺县人民政府
2/zwgk/zdlyxxgk/zdxxgkzl/pchddxzxmydmc/zdggxx/content/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