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府办〔2013〕1号
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和梅州市人民
政府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
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丰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梅市府〔2013〕7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镇(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印发丰顺县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丰府办〔2012〕70号)要求,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好本单位行政审批目录的落实和情况上报。
二、各单位要对照省第一、二批目录和市第一批目录中英国威廉希尔公司下放或委托县政府审批的目录内容,全面、主动承接省、市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并纳入本单位的审批事项中。
三、针对各单位第一次上报的行政审批目录中存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或者委托的力度不够”的问题,要参照市直对应部门的做法,再次认真研究、清理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依据或上级明确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行业管理、社会生活服务管理等职能逐步转移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根据本单位的开展行政审批或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对乡镇执法能力作出评估后,研究提出下放或委托给乡镇的行政审批事项。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