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威廉希尔公司丰顺县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丰顺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丰顺县审计局局长 黄金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县审计局围绕实施丰顺新区、梅江韩江(丰顺)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发展战略,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审计理念、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审计重点,主动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努力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县财政局组织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持续加强对教育经费、社会救助资金等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在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审计查处违规金额2608.5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17,821.39万元,移送处理线索4宗。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有序,财政收支管理不断规范。
——经济保持平稳运行。县政府围绕加快推动丰顺振兴发展目标,持续推进“一区一带”建设和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全县经济发展。全县生产总值1,088,1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103万元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731,09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5%、9.2%和18.2%。
——保障重点支出。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普惠性民生支出水平,大力推进全县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民生事业发展, 2017年财政重点科目支出合计351,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49%,同比增长16.57%。
——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县级和各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合理拨付和调度资金;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和监测机制,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县本级公共预算总收入436,734万元,总支出420,06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6,6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2,054万元,总支出81,75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9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6,074万元,总支出57,71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63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9,78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县财政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保障了各项公共需求和重点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本级预算追加66,762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411,685万元的16.22%,占比较大;二是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
(二)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占用部分2016年、2017年政府债券资金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二是当年存在无预算支出;三是县财政违规向县烟草公司、中国银监会梅州监管分局丰顺监管处等非预算单位拨款。
(三)财政管理方面
一是财政专户账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少列财政收入5654.40万元;二是将非税收入按一定的比例返拨给执收单位,涉及4个单位1115万元;三是广东穗光食品有限公司895万元欠款,县财政局依法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仍未收回。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县教育局、水务局、农业局、住建局、粮食局、民政局、卫计局、扶贫开发局、汤坑镇、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埔寨镇、建桥镇、小胜镇、潭江镇、广播电视台、进修学校、东海中学、人民医院、住房公积金丰顺县分理处等19个部门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6家所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大部分单位能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推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执行方面
1.县粮食局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52.98万元。
2.县住建局项目结余资金沉淀两年以上,涉及金额61.60万元。
3.县住建局、粮食局公务接待费等无预算和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55.37万元。
4.县住建局个别项目完工后结存资金未作结余,涉及金额2.20万元。
5.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等5所学校教师培训费未达到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
(二)资产负债管理方面
1.县人民医院向银行借入非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
2.埔寨镇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给企业,涉及金额19万元。
3.县人民医院、粮食局、住房公积金丰顺县分理处等11个单位新增固定资产合计3775.07万元未及时入账;
4.县水务局、埔寨镇中心小学、建桥镇中心小学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是未进行造册登记。
5.县扶贫开发局、小胜镇、卫计局等6个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640.66万元。
6.小胜镇、汤坑镇电站承包款应收未收,涉及金额66.38万元。
7.潭江镇、小胜镇、县人民医院等12个单位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其中:潭江镇、汤坑镇、小胜镇、县住建局4个单位用借据抵顶库存现金,涉及金额438.84万元;小胜镇、埔寨镇、建桥镇等8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528.93万元。
8.县民政局殡仪馆个别工程项目完工后自行结算未报送相关机构审核,涉及金额28.45万元。
9.县人民医院、埔寨镇、小胜镇3个单位14宗工程存在未经公开招标、未经招标直接发包等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金额481.94万元。
(三)收支管理方面
1.县广播电视台、小胜镇、英国威廉希尔公司等6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038.83万元。
2.县广播电视台部分广告费收入未申报纳税,涉及应税金额59.30万元。
3.县扶贫开发局、汤坑镇购置电脑等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9.31万元。
4.县民政局不合规发放高温津贴,涉及金额2.82万元。
(四)“三公”经费管理方面
汤坑镇、小胜镇、潭江镇等6个单位部分公务接待未附接待函和接待清单。
(五)会计核算方面
县水务局、住建局、汤坑镇等15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主要是原始凭证不规范、支出手续不完善、科目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丰顺县2017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我县实施产业发展扶贫工程落实情况和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情况。
(一)产业发展扶贫工程落实情况方面。审计结果表明,县委、县政府及各镇各部门能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县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精心组织,精准发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个别产业扶贫项目经济效益不佳;二是扶贫项目少量资金使用不规范;三是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方案有待改进完善。
(二)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面。审计结果表明,埔寨镇和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着力加快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力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征地拆迁任务尚未全面完成;二是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偏慢。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配合省审计厅对我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县各级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未按规定及时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二是农村危房改造部分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三是1203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未按规定分期拨付;四是14户农村危房改造开工任务未完成;五是丰顺县116户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困难,租户欠缴租金20.72万元;六是将2户集中供养五保户列入危房改造对象。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专项审计
组织对2016年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丰顺县残疾人联合会基本能按要求管理和使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民生政策执行不到位,未达到全面覆盖;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规范,超发补贴1.36万元。
(三)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组织对丰顺县2017年度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县民政局能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调整补助标准,按时发放到位,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个别受助对象申请资料不完善;二是县民政局对部分人员的申请审批程序不合规。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丰顺县金叶发展公司2011年4月至2017年9月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效益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公司维持平稳运营、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不合规发放津补贴1.71万元;二是部分会计信息不够真实完整。
六、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丰顺县城区防洪工程第1标段(内岭堤段)、丰顺县韩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工程第7标段(留隍葛布堤段)、丰顺县韩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工程第5标段(留隍九十九曲堤段)、丰顺县韩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工程第4标段(留隍南、北堤段)、丰顺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集污干管部分)BT项目共5个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注重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推动项目建设基本规范。上述5个项目送审造价15,097.57万元,核定造价10,882.08万元,核减4215.49万元。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级各部门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截至2018年6月底,已上缴、追回财政资金7,570.83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6,153.26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912.76万元。但仍存在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一)丰顺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仍未对开发区C块市场(即湖下开发区市场)落实备案管理,对上述资产的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仍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县住建局已将2016年度2个公司欠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789.56收回上缴财政,但2017年度仍存在未及时收取3个建设单位应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确保预算的全面、完整,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单位;二是严格预算支出管理,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坚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资金。
(二)加快中央、省补助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以防止中央、省项目资金结转过大而被占用,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
(三)全面清理和规范各项税费的执收工作经费管理。对全县各单位相关税费的征管工作经费及返还比例进行全面清理、统一规范,确保做到合法合规、及时更新、合理规范,切实降低各项税费的执收成本,规范财政收入资金管理。
(四)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要提高审计成果运用水平,既要认真纠正审计查处的问题,更要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完善内控制度、加强管理方面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面推进丰顺经济社会振兴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