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我县卷烟打假打私“百日专项行动”宣传效果,震慑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两烟”市场的稳定秩序,1月13日上午,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县打假办、公安局、人民法院、财政局等单位,公开销毁一批案值达970万元的卷烟制假案涉案物品。副县长刘超平以及县府办、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梅江区人民法院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现场见证了整个销毁过程。
在汤坑镇五斗种垃圾填埋场销毁现场,记者看到,一箱箱一袋袋装满烟支、烟丝、烟梗、海绵滤嘴棒等的涉案物品,堆积如山地摆放在山窝里,工作人员己在上面洒上了助燃柴油。随后,刘超平和其他工作人员一道,将这堆案值近970多万余元的假冒物品点燃销毁。
据了解,这批销毁的涉案物品是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从留隍镇庵坑村庵田、黄砂坑村石牙下、岽下村山坪,黄金镇坑尾村南寮、汤南镇隆烟村乌阴坷五处卷烟制假现场查处时缴获的制假物品,包括涉案假烟1014万支,制假烟机4台、发电机2台、烟丝(烟梗)15.695吨、卷烟纸1.385吨、水松纸0.568吨、滤嘴棒228万支,涉案物品金额总价值达967.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