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丰环罚字[2015]007号
丰顺县培英电声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丰顺县工业园区培英电镀配套车间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核实,你公司电镀车间铬酐空桶未及时放置回收处,被新工人当作普通水桶拿到卫生间盛水冲洗厕所,该铬酐桶溢出水由卫生间地表直接排放到生活污水排放口。以上事实有梅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水样《检测报告》、2015年10月19日《调查询问笔录》为证。
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禁止通过非核定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禁止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并排放污染物”的规定。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通过非核定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或者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并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根据上述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公司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伍万元。
三、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公司应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二)英国威廉希尔公司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公司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帐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农行信用合作联社梅州分行 帐号:918402001250937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梅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丰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丰顺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丰顺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