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韩江干流河段2018年度汕洪可釆区河砂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丰顺县韩江干流河段2018年度汕洪可釆区河砂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丰顺县水务局;
建设地点:位于汕洪村和汤沙村之间的边滩(起点地理坐标:E116.498997,N24.056438;终点地理坐标:E116.503422,N24.078998);
建设内容:在汕洪采区可采期内(原则上10~5月时段)进行采砂作业,采砂作业采用水上作业为主,陆上作业为辅,水上作业和路上作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砂。
本项目以资源出让的形式投资建设,采区平均长度3105米,平均宽度108.7米,开采平均深度0.96米,控制采砂量32.3万立方米。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丰顺县水务局
联系地址:梅州市丰顺县城新世纪广场庄园路6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3- 6688956
邮箱:fs6688956@126.com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副食品批发市场综合楼1栋415房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731-85535979
邮箱:luhongbing@lesso.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社会环境等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公众参与、得出环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现在居住的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2)本项目生产运营中,是否对您的生活造成影响,主要表现在哪方面;
(3)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本项目是否对周边水环境(包括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5)本项目是否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6)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请针对上述选项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映。
(六)征集意见对象
本项目所在地附近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
(七)公示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期限为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丰顺县水务局
2018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