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鑫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机电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38号,邮编:5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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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鑫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机电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梅州丰顺县 |
建设单位 | 广东鑫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 1000m2,建筑面积 5000m2,设有物料区、注塑成型区、自动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清秀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在注塑成型工序、浸泡工序中会挥发了有机废气。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 1 根 为 2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置处理。2、颗粒物采用布袋吸尘装置处理。3、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金属屑、次品、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碳氢清洗剂、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