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印发《丰顺县征收集体土地留用地补偿标准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根据2019年8月26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889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3〕1946号)的规定,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和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向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要求,各辖县(市、区)要尽快启动上述相关工作。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我县正在更新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和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所以同步应明确我县征收集体土地留用地补偿标准和征地拆迁奖励办法、工作经费,以保障我县土地房屋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县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便于实际操作,延用现行执行标准。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3号);
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889号);
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3〕1946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加强片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
三、主要内容
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分为:一是确定留用地安排与补偿标准,二是征地拆迁的奖励办法及工作经费。
(一)、留用地安排与补偿标准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留用地,按征收各地类总面积的10%安排;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征收各地类总面积的13%计算留用地;留用地不足10亩,或者该村民小组无符合规划土地可安排的,按征收各地类总面积的13%进行折算货币补偿。留用地必须严格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建设,不得私自转让,如需转让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加强片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确定补偿标准。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的区片对应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三个区片确定补偿标准,三个区片分别如下:
为方便各乡镇开展征收土地计算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款,现将留用地补偿折算到每征收一亩土地的补偿标准如下:一区:50000元/亩、二区:40000元/亩、三区:35000元/亩。
(二)、奖励办法及工作经费
1、建筑物、构筑物及房屋拆迁奖励办法
①、凡在规定时间(以各项目规定时间为准)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按被征收建筑面积计算奖励100—200元/㎡。凡在规定时间(以各项目规定时间为准)以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不给予奖励。
②、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并交付拆除的,按建筑面积计算奖励50元/㎡。
③、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并交付拆除的,按调换房屋面积每户每月1元/㎡的标准给予20年一次性物业管理费奖励。不按规定的时间签订协议和搬迁的被征收人,不给予奖励。
④、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交付拆除的,按被征收房屋主体评估补偿总额的5%给予再次奖励。
以上奖励总额在被征收人搬迁并交付被征收房屋后,一并存入被征收人实名账户。
2、坟墓拆迁奖励办法
凡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并交付土地的,按坟墓拆迁移补偿费用总额的5%给予奖励。
3、征收集体土地奖励办法
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属线状项目征收土地的按征收土地补偿总额的5%给予奖励,属块状项目征收土地的按征收土地补偿总额的3%给予奖励。
4、工作经费
属线状项目征收土地的按征地拆迁总补偿费用的5%给予各镇、村作为开展工作经费,属块状项目征收土地的按征地拆迁总补偿费用的3%给各镇、村作为开展工作经费。
四、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丰顺县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