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正式发文,要求在全市湖泊全面推行湖长制,还湖泊以宁静、和谐、美丽。
文件指出,要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湖长体系。湖长体系的设置与各级河长设置充分结合,各级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内湖泊管理保护负总责。要全面落实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和设施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等六项主要任务。
到2020年年底,力争实现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基本拆除,违法养殖全面清除,入湖排污口全面整治,湖泊富营养化和蓝藻水华得到有效控制,持续提升湖泊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