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人社审[2024]1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公司名称):丰顺县宏琪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丰顺县汤南镇红狮路12-4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徐细松
你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及《广东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指引》的规定,并经现场查勘,本机关决定:准予丰顺县宏琪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资质。有效期三年(2024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