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征求《丰顺县城建成区禁止黄标车通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人民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县环保局起草了《丰顺县城建成区禁止黄标车通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13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688513
(二)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mzfshb@126.com
(三)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丰顺县环境保护局(邮编514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丰顺县城建成区禁止黄标车通行实施方案意见”。
特此公告
丰顺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9日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人民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等要求,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剩余黄标车淘汰工作,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结合实际,在2014年实施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管理的基础上,特制定丰顺县城建成区禁止黄标车通行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强化在用机动车污染控制为目的,通过进一步扩大限制行驶区域、限制行驶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实现基本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黄标车,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不断改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居民身体健康。
二、限行对象
黄标车(即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摩托车、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以及工程抢险应急车除外。
三、禁止通行区域和限行时间
禁止通行区域为汤坑路、市政大道、沿江路、沿江东路、修试大道、河滨路、河东路、金河大道、G206国道(石桥村至铜盘路段)、汤西路(汤坑路口至修试大桥)(详见附图)。
从 年 月 日起(时间待市政府批复并向社会公告30日后实施),禁止黄标车在限行区域内行驶。限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
四、实施步骤
禁止通行措施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阶段( 年 月 日前:实施时间前一日止)。
公示禁止通行区域和路段,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二)实施阶段( 年 月 日起:时间待市政府批复并向社会公告30日后实施)。
对违反上述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此外,环保、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行动,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检执法,严控冒黑烟车和排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五、部门职责
(一)环保部门负责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的发放。负责加强宣传和指导服务,组织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机动车检测点设立环保标志发放窗口,方便车主申领环保标志。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黄标车禁止通行路段完善禁行标志设施设置,积极实施黄标车电子抓拍执法,查处在禁行区域行驶的黄标车。
(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出租车、客货车等营运黄标车车辆,避免营运黄标车在禁行区域行驶。
六、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