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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印发丰顺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2016-10-25 21:56:01?? 点击:- 【 字体: 】??

丰府办〔201610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印发丰顺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

城市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丰顺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6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环境保护局反映。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45

丰顺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2016年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印发〈梅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梅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有关要求,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部门职能,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做到责任、资金、措施、人员四到位,保证创模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结合本县近年创模范实施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完善、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牵头单位:县创模办,相关责任单位: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单位)

(一)进一步完善创模目标考核及检查制度。(责任单位:县创模办)

(二)对上一年度的创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和奖惩,完善创模基础档案及相关资料,确保完成下达任务和考核指标达标。(责任单位:县创模办)

(三)按照创模考核指标要求,继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环保考核制度。(责任单位: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单位)

二、继续深入推进创模宣传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相关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一)制订全县年度创模宣传计划,全面开展创模宣传。(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二)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橱窗、大型广告宣传牌、手机短信等各种平台,以及开展各种活动,大力宣传创模目的意义,宣传创模基本知识、创模工作动态等,营造我市创模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三)以·世界环境日、地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土地日、植树节等环保重要节日为载体,由各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创模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教育局。)

三、继续实施优化发展工程

(一)继续推进节能工程

继续组织推进各项节能工程,达到创模指标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水平,或考核连续三年逐年下降的要求。(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二)继续推进节水工程

继续加强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生产用水循环利用率和减少用水量。达到创模指标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水平,或考核连续三年逐年下降的要求。(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三)继续加大生活节水力度,降低城市综合生活用水量和居民生活用水量。组织通过合理调整水价,改革水费收缴制度,运用经济手段推动节水工作。(牵头单位:县水务局。相关责任单位:县物价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

(四)促进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1、严格环保准入,落实环评制度

继续督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转移。严禁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淘汰类项目,严格控制引进限制类项目,严防在产业转移中造成污染转移。(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2、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提高企业治污水平

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性监察和监测。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定期开展国控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活动。针对存在环境问题的电镀、电路板、矿山开采、重金属污染、园区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督促落实园区和工业企业的治污责任,督促园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必须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集中处理设施。督促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推进园区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档案,按照一源一档的标准执行,包括企业概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和批复文件、三同时执行、排污许可证执行、企业三废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企业内部例行监测数据等内容。

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深入开展国控重点源、省控重点源、采矿业、制药等重污染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强化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扎实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每年定期公布需审核的企业名单。(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4、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对持证排污者的监管,排污者必须根据排污许可证的允许排放污染物,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四、实施综合整治,改善环境质量

(一)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1、进一步加强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监测。继续组织对所有已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水体开展常规水质监测。(相关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进一步加强污染源治理。重点监督造纸、电镀等重污染行业污染治理工作,对重点工业企业要求稳定排放达标,提升工业污染治理水平。继续督促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二)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继续组织对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进行治理。主要包括钢铁企业。执行国家统一的机动排放标准和旧车淘汰标准,削减全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牵头单位:县环保局,相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组织实施2016年度大气污染行动计划,推动行动计划工作实施。(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3、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1)推动各机动车检测站开展工况法检测。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减少机动车辆排气污染。(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质监局。)

2)组织落实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中的2016年黄标车淘汰任务数。(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交通局、环保局。)

(三)改善土壤环境

1、继续开展涉重企业场地监测。组织对涉重企业场地周边土壤中重金属指标的监测,按规定开展对砷、汞、六价铬、铅等重金属项目的监测。(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2、继续按规定开展农田土壤污染调查。组织对城区周边农田进行土壤污染调查,筛选全市重点污染源周边具有风险的农田,摸清全县农田土壤污染现状。(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3、继续开展土壤治理修复。在开展农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上,对存在污染问题的场地制定并实施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修复计划。对有明确责任主体的场地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责任主体灭失等历史遗留场地按照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确保污染土壤得到修复。(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四)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不断完善申报登记制度。督促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所有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加强对企业相关责任人的培训与指导,要求企业建立固体废物的专门档案。督促各相关企业制定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定期发布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2、加强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管理

1)贯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做好贮存、处置场运行的环保管理,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监测等。按照相关标准布设采样点,定期对处理后的排放水、地下水、大气等进行监测。落实广东省环保厅《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环境监管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粤环函[2013]1405号)的相关要求,建立尾矿库环保档案及电子文档动态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2)深入开展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3、继续推进工业固废安全处置中心建设

按照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2015)的有关要求,配合推进梅州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五、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

(一)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继续做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运营工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符合创模指标要求。逐步推广农村垃圾定点集中收集。(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

(二)规范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1、规范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反映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全面情况的台账资料,提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督促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监督性监测。(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卫计局。)

2、不断提高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处置水平。督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严格按照《梅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收运处置医疗废物。(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卫计局)

3、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产生处置管理。(责任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4、不断加强严控废物管理。

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覆铜板边角料等主要严控废物的产生源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开展严控废物产生源的申报登记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要求,督促污泥产生单位转出污泥时应如实填写转移联单,禁止许可证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加大日常巡查、核查力度,将严控废物转移、流向和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增强防范环境风险的意识。(牵头单位:县环保局,相关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三)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绿地建设

1、加强生态管护能力建设。加强生态功能区划管控,严守生态红线。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加强旅游区生态环境监管,不断完善旅游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强自然保护区巡查、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环保局,相关责任单位:县旅游局、林业局)

2、进一步加强重点区矿山保护和治理修复。组织继续实施丰顺县大狼腹建筑用石料矿区、丰顺县建兴建筑用石料矿区、丰顺县石湖建筑用石料矿区、等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六、维护城市环境安全

(一)建立完善全防全控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1、完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以重金属排放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全面调查与综合评估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摸清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对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和分类管理。把环境风险防范纳入环境管理体系,将环境风险防范作为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的重要内容。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等敏感保护目标区域环境风险调查,做好区域内环境风险源登记,建立和完善敏感保护目标档案库。(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2、进一步强化环境风险监管。全面排查重点风险源。做好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排查整治,对重点区域及线路板、金属制品等重点行业,加强现场监察和监督性监测,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督促企业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加油站、油库、危化品仓库等单位风险防范大检查。全面监测尾矿库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落实风险防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3、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实现预案动态管理,建立企业、部门预案报备制度,规范预案编制、修订和执行工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专门机构的建设,充实和完善专职应急管理人员队伍。按照国家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应急设备、装备器材、办公设施等的配备。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环境应急救援机制,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应急办。)

(二)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继续严格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严格审批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做好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企业监管,依法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企业。督促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实现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县环保局,相关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城管局)

(三)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

根据国家、省危险化学品管理有关规定,督促落实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公安局。)

(四)加强放射性物质污染防治

加强电离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建立放射源信息数据库,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放射源监管,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七、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一)规范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机构

规范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并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牵头单位:县编办,配合单位:县环保局、人社局。)

(二)继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不断加强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测站、信息机构、环境宣教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编办、县财政局)

八、开展创模工作监督检查

继续开展对各部门创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对工作滞后、未按计划实施单位要通报批评,实施督办;影响实现创建目标的,要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县创模办,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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