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有关单位:
我县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和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含议案转建议)28件、政协委员提案35件。为按时做好办理和答复工作,根据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能,现将这些建议提案转交给你们,请按下列要求认真办理和答复: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是建议提案办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对确实不属本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应在本通知发出一周内与县府办建议提案股联系,经确认后退回县府办变更承办单位,收文单位不得自行转交或搁置积压。
二、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办理建议提案不能仅仅停留在一般性解释和书面答复上,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办理、采纳、兑现上下功夫。对代表、委员的合理化建议和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解决落实;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对一些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认真做好说明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
三、严格要求,规范程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须书面答复提建议的每位代表,抄送县人大选联室和县府办建议提案股存档;办理政协委员提案要书面答复提案人,并抄送县政协提案科和县府办建议提案股存档。若建议提案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要就涉及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分别答复代表或委员。对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应根据办理情况,在答复件右上角标明A、B或C。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
四、加强督办,保证如期完成。县府办督办室、县府办建议提案股要加强与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相关科室的联系和沟通,随时督促检查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对重视不够、办理不力的,应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建议提案办理具有法定时限要求,各承办单位务必以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抓紧时间,从速办理。本次交办的建议提案,要求承办单位在交办后3个月内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协办单位必须在2个月内将协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个别建议提案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办理的,承(协)办单位必须及时主动向代表、委员作出说明。
附件:2018年丰顺县建议提案交办表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