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和规范全镇土地管理秩序,坚决打击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用地行为,切实加强土地使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私下买卖土地、非法改变土地用途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违法占用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及改变土地用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设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设。对擅自占地建设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同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基本农田或改变其用途。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原种植条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
对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五、严格落实监管职责
各村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依法加强对辖区内非法买卖土地、违法用地等行为的巡查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严查违法违纪人员
对党员、干部参与非法买卖、流转土地的,或充当保护伞,谋取非法利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党纪、政务责任,从严查处。
欢迎广大群众对非法买卖土地、违法用地等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者将给予严格保密。举报电话:6859100。
丰顺县英国威廉希尔公司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