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建立丰顺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县政府同意调整丰顺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丰府办函〔2017〕13号),建立丰顺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丰顺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附件:
丰顺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
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县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推动部门沟通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农办(县扶贫局)、县发改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局、县城管局、县残联、县税务局、县关工委、县妇儿工委办等27个单位组成,县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何广海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组成联席会议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县民政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有关问题,及时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
丰顺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
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傅伟芳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张惠雄 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
张小欣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张加钦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曾宇宁 县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巫石伟 团县委副书记
罗旭娜 县妇联副主席
廖俊洪 县法院副院长
郑旭芳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罗燕波 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谢伟豪 县发改局副局长
罗洁营 县工商和质监局副局长
陈秋远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 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广海 县民政局副局长
罗鸿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淑芬 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辉忠 县住建局副局长
黎杰武 县农业局副局长
邱金水 县文广局副局长
陈东生 县卫计局副局长
刘 愈 县统计局副局长
陈爱宁 县法制局副局长
吴宁金 县城管局副局长
张暹春 县残联副理事长
魏明建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李耀华 县司法局政工办主任
蔡丹红 县妇儿工委办主任
吕旭英 县总工会女工委负责人
梁干辉 县关工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