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顺县丰良工商和质监所积极作为,通过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成功调解一起农资纠纷,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3420元,确保农资到位不误农时。
2016年3月21日该所接到12345转来的投诉工单,龙岗镇松江村民彭先生投诉,该村共20户村民于2016年2月在丰顺县龙岗镇龙华路马图路口的某店先后购买了90斤水稻种子共3420元(38元一斤),彭先生称该水稻种子放进田里后,一直无法长出水稻,村民怀疑水稻种子有问题,村民曾经咨询过店家,但是一直无果。于是到12345投诉,希望店家能赔偿相关损失。
接到投诉后,该所领导高度重视,于当天下午组织人员前往涉事商家调查取证,该所工作人员到店后查验了该店的《营业执照》、《农作物种子销售委托书》、种子公司《营业执照》等手续文件后发现该商户的经营手续齐全,并无违规经营的情况。在查验完该商户的证照手续后,该所工作人员前往龙岗镇农业站向投诉的松江村村民了解情况。随后该所和农业站的工作人员检查了该种子的包装袋和村民浸泡过的种子,发现该种子包装袋上的标示清楚,属于正规渠道生产的种子,但泡发的种子有异味。由于基层所与农业站没有从事种子鉴定的专业人员和设备,无法对种子进行检查,随即向县农业局求助,由农业局检查种子是否有质量问题。
2016年3月22日,农业局工作人员检查后认定该店出售的种子并无质量问题,但考虑到松江村村民种植该种子后成活率低,为确保村民们不误农时,及时播种,决定由农业局调拨一批种子供村民播种。在与村民协商后,村民接受农业局的解决方案,并对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