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顺县城镇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及相关部门对2户新申请公租房家庭的经济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2户家庭(名单见附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公示无异议后纳入保障,现将调查结果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经济收入、住房状况等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名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9日
受理单位: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地址:丰顺县汤坑镇金湖开发区顺和路51号电话:0753—6188344,邮箱:fszfbz@163.com,邮编:514300。)
附件:丰顺县2024年度(第一批)申请城镇住房保障困难家庭公示名单.xls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