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文件要求,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将举行重新公布丰顺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对丰顺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进行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六楼606室
三、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丰顺县公民;
2.在本辖区内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选定听证会代表,其他人员另行邀请。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3年10月27日前向丰顺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四、听证申请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提交书面听证申请书、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其中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详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梅州市丰顺县广场北路60号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四)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五、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附件2 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