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财会【2018】8号
转发《广东省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各镇(场)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丰单位: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根据丰顺县财政局与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转发的《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丰顺县财会[2018]7号)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
二、继续教育采用远程培训的方式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学习。
三、继续教育学习按属地管理,即到工作单位(学校)或户口所在地财政局管理。
四、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继续教育管理系统2018年底将启用新版系统。2018年以前的继续教育需通过旧版系统按原规定进行报名学习。新版系统启用后(只办理2018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不再办理往年继续教育的补报业务。因此,请财会人员务必抓紧时间到广东省会计学会网站(www.gdkjxh.com)报名,咨询电话:020-83170400参加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报名截止时间至2018年11月30日。
附件:《广东省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丰顺县财政局
2018年11月13日